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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
申请人:云南硕欣律师事务所 律师
通讯地址: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8层
联系方法:
申请事项:对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 变更强制措施为 。
申请理由:
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 因涉嫌犯 ,被 采取 的强制措施。申请人作为其辩护律师,认为其具有下列情形,对其进行羁押没有必要,依法应当(可以)变更强制措施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、第九十七条的规定,特申请对 变更强制措施为 。
此致
申请人(签名):
年 月 日
注:本申请书用于向侦查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提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