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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
申请人:云南硕欣律师事务所 律师
通讯地址: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8层
联系方法:
申请事项:要求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 证据予以排除。
申请理由:
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 涉嫌 一案中,申请人作为 人 委托的(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),认为 证据是以 的非法方法收集。提供相关的线索、材料如下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、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,特申请对该证据依法予以排除。
此致
申请人(签名):
年 月 日
注:本申请书用于向侦查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