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纠正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违法行为申诉书(控告信)
申诉(控告)人:云南硕欣律师事务所 律师
通讯地址: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8层
联系方法:
申诉(控告)事项:纠正 (侦查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)阻碍申诉(控告)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违法行为。
申诉(控告)理由:
作为 案 人(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;附带民事诉讼原告、被告) 委托的 (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),因 违法阻碍申请人依法行使 的诉讼权利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,特提请贵院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。
此致
人民检察院
申诉(控告人)人(签名):
年 月 日
注:本文书用于刑事公诉、刑事自诉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、没收程序、强制医疗程序案件,向检察机关提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