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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请收集、调取证据申请书
申请人:云南硕欣律师事务所 律师
通讯地址:昆明市颐高数码中心A座8层
联系电话:
申请事项:申请向 收集、调取证据。
申请理由:
作为 案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 的辩护律师,认为证人(有关单位、公民个人) 了解的案件情况或掌握的证据材料对本案定罪、量刑有重要作用,需向其收集、调取。由于 ,申请人无法自行收集、调取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,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收集、调取证据的规定,特申请贵院予以收集、调取。
此致
申请人(签名):
二O一六年 月 日
附:证人(单位)姓名(名称)
地址、联系方法:
收集、调取证据名称、内容: